20日,首都機(jī)場(chǎng)遭霧霾籠罩。
環境保護部今日發布京津冀及周邊(biān)地區重污染天氣預警提示,預計自2016年12月29日至1月5日前後,受不利氣象條件影響,京津冀中南部、山東西部和河南北部等地區将發生一次持續4天以上的重污染天氣過程。受後續氣象條件的不確(què)定性影響,本次重污染天氣過程的準確(què)結束時間有待進一步判斷。環境保護部将密切關注空氣質量趨勢,加密會商,及時提出應對建議。
環境保護部已向北京市、天津市、河北省、山東省、河南省人民政府通報(bào)空氣質量預測預報(bào)結果,提示各地及時發布響應級别預警信息,並(bìng)有序調整預警級别,切實落實各項減排措施,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。
因天氣、突發事件等原因延誤 食宿費用旅客自理
今年7月21日,交通運輸部還發布瞭(le)今年民航業的另一重要文件《航班正常管理規定》,同樣要求從(cóng)明年起施行。
《航班正常管理規定》給延誤處置和旅客維權提供瞭(le)有效的“方法論”,明確(què)規定,因天氣、突發事件等原因造成航班出港延誤或取消的,食宿費用由旅客自理;三種情況下由承運人提供食宿服務。
依據該新規,由於(yú)天氣、突發事件、空中交通管制、安檢以及旅客等非承運人原因,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,承運人應當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,費用由旅客自理。由於(yú)機務維護、航班調配、機組等承運人自身原因,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;在經停地延誤或者取消;航班發生備(bèi)降這三種情況承運人應當向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務。
延誤原因調查 由民航局運行監控中心負責確認
“是不是天氣等不可抗原因造成的延誤,普通旅客怎麽判斷?”《航班正常管理規定》一出,許多網友對此表示不解,從(cóng)互動數來看,不少網民有著(zhe)相同的疑慮:天氣、空管等延誤原因将由誰界定、發布?
針對這一規定,民航局不僅在7月23日發布的專家解讀中進行瞭(le)釋疑,12月初,還特别印發瞭(le)《關於印發航班延誤取消原因確認工作程序的通知》,建立航班延誤、取消原因確認機制,並(bìng)於明年起施行。
《關於(yú)印發航班延誤取消原因確(què)認工作程序的通知》規定,由民航局運行監控中心負責航班延誤、取消原因的調查與確(què)認;民航局消費者事務中心根據民航局授權,負責航班延誤、取消原因確(què)認工作的受理、移交和反饋。同時,民航局運行監控中心應在收到《航班延誤、取消原因確(què)認申請單》的5個工作日内給出確(què)認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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